(\\\"?????6月27日,張小昌站在村后的成片香樟林前不停嘆氣。8年前,金溪縣國土局掛牌施行“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村里有數百畝山地被納入該工程,村民對這一工程也充滿期待。但令人意外的是,“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并沒有種上糧食,卻被一家公司種植了千余畝經濟林(香樟)。日前,記者趕赴當地調查。\\\")
6月27日,張小昌站在村后的成片香樟林前不停嘆氣。8年前,金溪縣國土局掛牌施行“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村里有數百畝山地被納入該工程,村民對這一工程也充滿期待。但令人意外的是,“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并沒有種上糧食,卻被一家公司種植了千余畝經濟林(香樟)。日前,記者趕赴當地調查。
造地增糧工程未種糧食
祖輩生活在金溪縣合市鎮岐嶺村委會大橋村的張小昌,期待村后380畝山地得到開發,擺脫此前人多地少的貧困命運。
2007年下半年,張小昌與其他村民一樣,聽到了一個好消息,380畝山地將被規劃使用,并將統一用來種植農作物,引導當地農民造地增糧。同年10月,由金溪縣國土局負責掛牌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文件正式下發。
張小昌表示,實施“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后的旱地應發放到戶。不過,在合市鎮政府要求下,以村小組名義與鎮政府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380畝山地以每畝每年5元的價格,統一交付給合市鎮。
對這一做法,大橋村的村民起初并無異議。不過,自2009年起,張小昌等人卻發現了怪事。在合市鎮四個村委會共1200余畝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田地里,沒有栽種一顆糧食,漫山遍野卻種植了香樟樹。
張小昌等村民后來得知,金溪縣國土局與一家林業公司簽訂了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這份加蓋金溪縣國土局公章的金溪縣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記者注意到,金溪縣國土局作為發包方,江西省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承包經營者,并確定了如下內容:正邦公司在新開發旱地內所種植農作物種類為油菜、花生、大豆、玉米、西瓜、葛、薯類、蔬菜等,如種植上述以外的農作物須事前提交書面報告,征得金溪縣國土局同意后方可種植。合同還規定,正邦公司必須按照金溪縣國土局規定要求種植農作物,如不符合農作物種植種類,金溪縣國土局有權責成限期改正,如未能在規定期限改正,國土部門有權按違約處理,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價款和保證金不予退回。
而記者隨后在合市鎮岐嶺村委會大橋村走訪發現,迄今所有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旱地,仍是大片大片長勢良好的香樟林。
承包價與市場價相差懸殊
對于村民和知情人反映的問題,金溪縣國土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負責人坦承確有此事。“江西省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在承包第一年,確實按照合同種植了農作物,但據說虧了本,后來就改種香樟樹。”
既然合同規定“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必須種植農作物,為何允許正邦擅自改變種植性質?該負責人連連搖頭表示,“企業經營出現困難,與其種植農作物一直虧損,還不如改種其他品種”。
記者了解到,江西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是以每年每畝8元的拍賣價格,獲得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對此,有多名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林業公司與個體村民發生山土租賃關系,并從事經濟林種植,每畝每年的價格動輒百元。“價格如此懸殊,不排除存在問題的可能。”
6月27日,張小昌站在村后的成片香樟林前不停嘆氣。8年前,金溪縣國土局掛牌施行“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村里有數百畝山地被納入該工程,村民對這一工程也充滿期待。但令人意外的是,“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并沒有種上糧食,卻被一家公司種植了千余畝經濟林(香樟)。日前,記者趕赴當地調查。
造地增糧工程未種糧食
祖輩生活在金溪縣合市鎮岐嶺村委會大橋村的張小昌,期待村后380畝山地得到開發,擺脫此前人多地少的貧困命運。
2007年下半年,張小昌與其他村民一樣,聽到了一個好消息,380畝山地將被規劃使用,并將統一用來種植農作物,引導當地農民造地增糧。同年10月,由金溪縣國土局負責掛牌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文件正式下發。
張小昌表示,實施“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后的旱地應發放到戶。不過,在合市鎮政府要求下,以村小組名義與鎮政府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380畝山地以每畝每年5元的價格,統一交付給合市鎮。
對這一做法,大橋村的村民起初并無異議。不過,自2009年起,張小昌等人卻發現了怪事。在合市鎮四個村委會共1200余畝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田地里,沒有栽種一顆糧食,漫山遍野卻種植了香樟樹。
張小昌等村民后來得知,金溪縣國土局與一家林業公司簽訂了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這份加蓋金溪縣國土局公章的金溪縣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記者注意到,金溪縣國土局作為發包方,江西省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承包經營者,并確定了如下內容:正邦公司在新開發旱地內所種植農作物種類為油菜、花生、大豆、玉米、西瓜、葛、薯類、蔬菜等,如種植上述以外的農作物須事前提交書面報告,征得金溪縣國土局同意后方可種植。合同還規定,正邦公司必須按照金溪縣國土局規定要求種植農作物,如不符合農作物種植種類,金溪縣國土局有權責成限期改正,如未能在規定期限改正,國土部門有權按違約處理,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價款和保證金不予退回。
而記者隨后在合市鎮岐嶺村委會大橋村走訪發現,迄今所有的“造地增糧富民工程”旱地,仍是大片大片長勢良好的香樟林。
承包價與市場價相差懸殊
對于村民和知情人反映的問題,金溪縣國土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負責人坦承確有此事。“江西省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在承包第一年,確實按照合同種植了農作物,但據說虧了本,后來就改種香樟樹。”
既然合同規定“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必須種植農作物,為何允許正邦擅自改變種植性質?該負責人連連搖頭表示,“企業經營出現困難,與其種植農作物一直虧損,還不如改種其他品種”。
記者了解到,江西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是以每年每畝8元的拍賣價格,獲得新開發旱地承包經營權。對此,有多名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林業公司與個體村民發生山土租賃關系,并從事經濟林種植,每畝每年的價格動輒百元。“價格如此懸殊,不排除存在問題的可能。”